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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十堰市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5月19日作者:十堰市政府法制办
湖北十堰市政府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
近日,十堰市政府向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下发了《十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由总则、起草、审查与制定、公布与备案、清理与评估、监督与责任、附则七章组成。对什么是规范性文件,规范性文件的分类,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机关、发布权限、发布形式、有效期、工作经费做了明确规定。其依据是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》、《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》、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是在综合了以前我市在行政规范性管理上一些具体要求、总结归纳了实际操作上的许多行之有效方法,通过学习借鉴了外地一些好的做法和成果的基础上,经过反复推敲、论证而最终形成的。
《十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是我市第一个全面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办法,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具体明晰的措施、要求及责任落实使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更为规范。同时也为我市推进依法行政,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在制度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。